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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权终止?

作者:顺飞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1-10-01 08:48:58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在有效期内能让商标的权利人享有多种权利,一旦商标被冻结,这些权利也随之烟消云散。那么,有哪些情况会导致商标权终止?

商标冻结是一种比较不常见的现象。是指由与商标注册人有债权关系的民事主体提出请求并提供担保,由人民法院下达协助通知,采取冻结商标注册人商标所有权的行为。商标权在冻结期间,商标享有人不得许可他人使用其商标,与他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属无效合同,许可合同备案机关不予备案存查。注册商标权的冻结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商标权终止的情形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5、因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撤销注册或者经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6、因商标注册人违反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终止。

侵害商标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为商标标识侵权。

4、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为了能继续享有商标权,当事人需留意商标的实时情况,及时续展。如若发现有个人或单位侵犯自身的商标权,当事人可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在《商标法》里第32条第1款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口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1、他人注册在先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首先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这种商标相同被驳回的情况一般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盲期导致的,属于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疏忽导致的。

一些企业或个人没有经验,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没有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造成申请商标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的情况,白白损失了注册费。

第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鼓励单位和自己将发明创造申请专利,获得知识产权保护,各地均出台了一些专利赞助方针。通常以申请人的法定地址为地域根据。申请人能够查询当地的专利赞助方针。

申请人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到市、区知识产权局或科委网站查询。请保留好您的专利局官费发票和正规署理机构开具的署理费发票。注意专利赞助的时限。

获得商标授权后可以转授权吗?获得商标授权后,是否可以转授权,需依据授权合同而定。如果在授权合同中有明确可以转授他人的,则可以使用转授权,合同如无规定,则默认不得使用转授权。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在我们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有多种类型: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如果需要转授权,则需在合同中明确转授权使用范围、使用前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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