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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材料有哪些?

作者:顺飞商标转让网 时间:2021-08-11 08:09:49

企业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时,应提交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报告,在报告中须提供其商标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据。那么办理申请驰名商标认定材料有哪些?

1.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驰名商标认定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应提供申请人签章的委托书,或者申请人与商标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协议(合同);

3.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近3年来主要经济指标(应提供加盖申请人财务专用章以及当地财政与税务部门专用章的各年度财务报表或其他报表复印件,行业证明材料应由国家级行业协会或者国家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4.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或服务在国内外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及区域(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销售发票或销售合同复印件);

5.该商标在国内外的注册情况(应将该商标在所有商品或服务类别以及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注册情况列明,并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6.该商标近年来的广告发布情况(应提供相关的主要的广告合同与广告图片复印件);

7.该商标最早使用及连续使用时间(应提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最早销售发票或合同或该商标最早的广告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8.有关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明文件(如省著名商标复印件等)。

商标注册人的名义(也就是企业名称)和地址发生变化了,注册人都要及时向商标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这是法律明确要求的,是出于维护商标管理秩序的需要。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与转让的根本区别是,前者不发生商标专用权的转移,而后者发生商标专用权的转移。

商标注册人是商标法保护的主体,商标注册人的名义是商标注册的重要事项,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而不办理变更手续,将不利于商标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商标权人的实际情况,这时如果商标权人以新的名义将原来的商标重新申请注册,因商标注册机关不了解注册人的名义已经发生了变化了实际情况,很可能该商标申请被认为与已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既不利于企业及时获得商标权,也难以保证商标注册机关的审查质量。因此,尽管企业名称即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变更并不涉及专用权人的改变,作为注册人也应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注册人的地址也和其名义一样,是商标注册的重要事项。是商标管理机关进行商标管理所需要掌握的事项。如果注册人的地址发生变更,也必须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办量变更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应履行一定的手续。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申请书》和变更证明各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在《商标注册簿》上变更有关内容,发给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并予以公告。同样,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变更商标注册人地址申请书》一份,提供变更证明一份。经商标局核准后,在《商标注册簿》上变更有关内容,发给注册人相应的变更证明,并予以公告。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者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必须将其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办理。

商标的大致作用则是为了在同行业中与其公司的产品实施区分,把商标开展注册就获得了该商标的通用权,在同行业里注册商标遭到法律的保护。一、市场中的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市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市区各中型卖场,超市。

二、商战中的旗帜战旗象征着一往无前的精神,冲锋陷阵的精神动力,战旗所代表的都是一支的魂,攻占同一个阵地后便能够插上自己的旗子,代表这个阵地已经被占领,是荣耀!注册商标可以说可以是企业这种精神的象征,也是企业商品和服务所占领领域的直接的表述。注册商标企业精神食粮,是企业巨大的财富!

商标注册井井有条,它并不是谁想注册就可以注册,也不是注册了就一定会成功,它需要遵循几点原则,让小编来给你介绍几个吧!注册原则所谓注册原则,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必须通过核准注册,才能取得对该商标专用权的确认。

国家统一注册原则是指我国的商标注册工作必须由国家商标主管部门统一审核批准注册。申请在先原则(又称注册在先原则)所谓申请在先原则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或者类似的商品上以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时,注册申请在先的商标和申请人获得商标专用权,在后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商标注册井井有条,俗话说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一些原则的存在还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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